市律协各县(市、区)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2024年度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在我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执业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应当参加温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的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
二、律师执业信用等级和评定标准
律师执业信用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C级、B级、A级、AA级和AAA级等5个等级,具体按照《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定。
三、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程序
(一)评定A级以下的律师执业信用等级,或者调低律师执业信用等级的,由市律师协会按照《执业信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直接予以办理,无需律师提出申请。
(二)评定AA级以上的律师执业信用等级,或者调高律师执业信用等级的,由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申请按照《执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四、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申请评定AA级以上的律师执业信用等级或者调高律师执业信用等级的,应当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见附件1);
(二)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
(三)相关证明材料;
(四)市律师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2025年1月1日以后新获准执业的律师不参加2024年度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
(二)未接受市律师协会2024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律师不参加2024年度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
(三)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暂缓评定其律师执业信用等级,待有查处结果或者处罚期满并按要求整改后,再予评定。
(四)律师申请评定AA级以上的律师执业信用等级或者调高律师执业信用等级的,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申请材料受理地点: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515办公室,申请材料受理联系人:夏业鼎,联系电话:0577-88371820,电子邮箱:wzlswqts@126.com。
附件:
1.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
2.温州市律师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申请材料目录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