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星期五
市人大代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律师关于规范重视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建议获市中院高度重视并函复正在积极落实中
发布时间:2007-12-25


  市人大代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律师在市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和重视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第08号建议,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并于近日专函答复正在积极争取解决中。
  据悉,陈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由于我市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存在书记员数量不足、法律素养不高、专业技能较差、队伍不稳定等现象,以至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效率、质量和人民法院的形象。同时,他还就增加编制、稳定待遇、新增人员的素质要求、岗位培训等方面对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建议。针对陈代表的这一建议,市中院在复函中表示,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所提建议正是他们所希望解决的。经过努力争取,省高院已给我市两级法院增加了一百多名中央政法编制,08年将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本科以上品学皆优的公务员经培训合格后先充实到书记员队伍。此外,市中院计划争取招录部分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事业编制人员,专门担任速录员,从而使书记员能更好地专事审判辅助工作。为此,市中院已向市政府提出增加事业编制度要求。相信通过这些举措,将会有效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使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陈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