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市纪委在红太阳宾馆举行温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大会,平宇所戴北平律师受聘担任温州市第三届政风行风监督员,任期至二O一O年十月三十一日。
根据《温州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权是参加全市各项纠风治乱工作,对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在办理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委托的事项时,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陶时梅到会讲话,并亲自颁发聘书,戴北平律师在大会上作了将不辱使命的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