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9 星期二
女律师联谊会
发布时间:2010-06-17
 
      温州市律师协会于2001年6月8日向市司法局请示设立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12日温州市司法局发2001年第71号文件批复市律协的请示,表示同意设立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作为温州市律师协会的分支机构。
      2002年12月14日,以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正副会长何连英、金爱娟为首的温州女律师首次访港代表团一行19人,赴香港、澳门参观考察。访港期间,温州女律师代表团拜会了香港女律师协会会长萧咏仪大律师,并在萧咏仪大律师的荐引下,拜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
      2003年女律师联谊会组织全市部分女律师到温岭开展庆“三八”活动等。2004年“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律师到海南活动。
      2005年1月17日——1月19日港澳浙江周温州投资环境暨招商项目推介会上,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会长何连英和香港女律师协会会长何文琪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书》,商定利用双方的管理与法律服务经验,为两地客户构建了一座法律服务“立交桥”。
      2005年5月20日女律师联谊会换届,组成新一届联谊会理事会人员。同时对原女律师联谊会规程进行修改,并公布实施。
      2005年9月4日,由温州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联合成立了温州市女职工法律顾问团,并在市松台广场举行温州市女职工法律顾问团成立仪式。女职工法律顾问团目的是为了配合温州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关爱民工“和馨行动”,全力推进“和谐温州”建设,提高企业女职工的职业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律师联谊会将此项工作作为利用自身职业特色来为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的一大举措。女职工法律顾问团由女律师联谊会指派13名优秀青年女律师组成,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女职工们无偿提供包括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四项法律服务。2006年4月20日市总工会召开女职工法律顾问团座谈会。
2005年11月11日至12日,由市律协青年·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并邀请市女职工法律顾问团成员及近次参加市公诉人、律师辩论赛的辩手一行共22人参加位于温州乐清桃花岛基地的拓展培训。
      2006年3月6日在市人大举行温州市巾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成立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巾帼维权优秀志愿者律师团由来自温州市各家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组成。律师团自2006年成立以来,全体成员努力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承担了教学、咨询、接访等众多工作,真诚服务女同胞,集中体现了当代温州女性奋发进取、服务社会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并涌现了一批不计名利、真诚奉献的优秀志愿者。
      2006年女律师联谊会组织全体女律师、女律师助理到张氏千树雪职业培训学校听《女性营养食品》、《女性服饰色彩搭配》的讲座,庆祝“三·八”妇女节。
      2006年4月15日,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组织联谊会委员和部分律师赴永嘉金坑开展户外探险拓展活动。为让女律师及青年律师在业余时间放松心情,锻炼体魄,体验野外探险乐趣,增强团队协作力量。
      2007年3月8日,市律协女律师联谊会组织全市女律师前往仰义进行“三八”节活动。
      2007年12月20日,温州市妇联发文表彰授予温州市律协的五名女律师“巾帼维权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并予以表彰。这五名受表彰的女律师分别是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叶剑秋律师、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朱晓双律师、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陈静律师、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林慧慧律师、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陈洁律师。
      在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女律师联谊会注重负责联系女律师,维护和保障女律师的合法权益,为女律师服务,开展了一系列适合女律师特点的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