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4 星期日
以身垂范的第一责任人——记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员律师 王荣迈
发布时间:2010-05-27
 
 
 
      “大家选我当主任,我便是律师事务所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全所同仁、主管部门和社会负责,我定会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这是王荣迈于1999年3月5日以高票当选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时所作的表态发言。日月如梭,至今已十年有余,他没有食言,一直将“责任”两字揣在心头,以身垂范带好队伍,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
十年零投诉,带出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王荣迈深知要带好队伍,首先要严以律己,做讲政治守纪律的模范。他走马上任后,针对律师队伍中出现的重业务轻政治,纪律松散的现象,向全所同仁喊出“一切向我看齐”的响亮口号,敢以自身作标杆,狠抓队伍建设。他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根基,撰写的《党员律师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贴近民生、服务大局、科学发展》等深得体会文章,在《乐清日报》、《温州律师》等报刊上发表,深受好评。他恪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象对待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职业声誉,社会口碑甚好,是当地律师同行推崇的榜样,多次在温州市司法局、乐清市司法局召开的“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大会”、“行风建设活动大会”等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他以自己的言行感召全所律师,大力营造“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守纪律”的良好氛围,十年来,全所律师办理了各类案件4000多起,从未出现因违法乱纪被投诉的情形。他以身垂范,带出了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队伍。
强化管理,规范执业,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团队
      王荣迈主任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促发展”的办所方针,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诚信体系作为律所管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切实推行规范化执业。一是为促使律师增强责任意识,用心服务,提高办案质量,在同行业中率先推出律师办案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督促经办律师认真履行各环节的职责,竭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二是首创了律师办案纪律监督卡制度,一案一卡,发放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在结案后对律师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廉洁执业等方面作出综合评价,并将反馈的意见随卷存档,作为律师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律师自觉依法、规范执业。该项制度已在温州市乃至全省律师行业中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建立“为顾问单位服务活动月”制度,除平时督促律师服务到位,有求必应,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之外,在每年的十一月份组织开展“为顾问单位服务”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并凭借团队的力量帮助顾问单位清理和解决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将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大力推行规范化执业。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文明创建”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努力将乐泰所建成法律服务行业的“文明示范窗口”。二OO七年九月,乐泰所以高分顺利通过两年一度的“文明单位”复评验收,得到了市、镇二级文明办领导的一致好评,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乐清市公安局缉毒大队等多个文明单位和文明示范岗相继到乐泰所观摩取经。此外,还经常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向公、检、法等机关发送征求意见函,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以改进工作,大力推行规范化执业。
      十年来,王荣迈坚持不懈,倾力做好所务管理工作。为推行规范化执业,他根据时势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主持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则,足足汇编成三册,并身先士卒,认真实施。在他的带领下,乐泰所形成了文明服务,规范执业的好风尚,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从而促进了业务的发展,二OO七年和二OO八年全所的业务创收均增长40%。乐清市司法局、浙江省司法厅和温州市司法局先后授予乐泰所“人民满意单位”、“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温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践行宗旨,奏响社会和谐的强音
      王荣迈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不能光追求经济效益,应当注重社会效益,积极调处矛盾和纠纷,为大众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更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热情回报社会,发挥一面旗帜的作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几年前,乐清受到特大台风的袭击,一艘台轮因不听劝告而未进港避难,风雨中撞毁了黄华港沿岸的数间民宅,引发了纠纷。村民为索赔多次集体上访,矛盾和纠纷不断升级,因涉及两岸,属于一起敏感的纠纷事件,由民间组织或专业人士出面调停有利于问题的解决。王荣迈获悉后,不收一分钱,主动协助有关部门从中调解,历时一个月,终使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乐清市府领导称赞:“律师是处理两岸纠纷的最佳调停人”。2006年4月间,一对安徽籍夫妇在乐清市一家私人旅馆投宿,因煤气中毒双双死亡。究竟是浴室热水供给设施不达标而引发泄气中毒死亡事件,还是投宿者故意放气自杀身亡,死者家属与业主争执不下,无法自行调解而对簿公堂。王荣迈接受委托担任该案被告(业主)的诉讼代理人,他认为在煤气外泄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案件宜调解而不宜直接作出判决。法庭二次组织双方调解不成,但他没有放弃最后的一线希望,再次召集双方在自己的办公室调解,自上午八时半起,他耐心地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解释和劝说,至中午一时许,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他在执业活动中,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矛盾和纠纷,并力促以和谐的方式方法求得解决,所办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大多以调解结案。
      多年来,王荣迈积极参加乐清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涉法涉诉案件。他还免费担任一个村委会和二个居委会的法律顾问,为创建平安社区提供法律帮助。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十来名律师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起以上,并积极开展“律师送法进千村”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为希望工程和灾区及贫困山老区捐资。他爱岗敬业,践行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力尽责。《乐清日报》等新闻媒体以“律师的奉献”为题,对王荣迈等律师的先进事迹作了报道。
      责任成就事业,辛勤耕耘结硕果。乐泰所连续十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了“文明单位”、“人民满意单位”、“先进党支部”、“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等多个荣誉称号,王荣迈也先后被评为温州市优秀律师、温州市“十佳律师”,并当选为温州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