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社会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律师事业迅速发展,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日益重要。根据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律师队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是夯实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加强党对律师事业的领导,才能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作用。
二、理顺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
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党组织要紧紧抓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施行这一时机,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全面掌握律师的政治面貌、组织关系从属以及党员的思想状况。按照新的隶属关系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含专职律师及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其他从业人员),要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所在地司法局党组织。对尚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律师党员,在2008年8月底之前要办理好转入手续。对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或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转入或转出律师事务所的党员,要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对于初进律师事务所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温州市律师协会党委,归口市司法局党委管理,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市律师协会党委成立后,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由市律师协会党委负责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织继续对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指导。市律师事务所协会及所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发展党员一律报市司法局党委审批,并征求所在地司法部门意见。要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帮助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确保每一个律师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下。力争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凡任期届满的党组织必须按时换届,确保党组织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党委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三、创新工作载体,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
各地要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创新工作载体,抓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把党的工作和律师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务促进业务,有力推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作用发挥。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责任意识。要大力提升律师素质,抓好律师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律师协会的网上定期培训、年度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载体,精心设计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成效。要积极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建立健全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关怀和监督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律师党员做依法、诚信执业的模范,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对于在维护法律尊严、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律师党员,要予以表彰和宣传,发挥优秀律师党员的示范引导作用。要开展“律师党员公益行”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党员参加法律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不断增强参与公益事业的责任感。要积极实施“关爱律师行动”,开展“谈心接待日”活动和设立意见箱等,经常与律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律师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呼声,缓解他们的工作压力。要着力抓好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使律师党员活动有阵地。
四、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各级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沟通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市律师协会党委要经常性研究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努力探索建立新时期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对律师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努力发现并准确把握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典型示范点的培育工作,努力形成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0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