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星期二
关于开展“做诚信律师、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10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执业的良好行业风尚,保证温州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市律协党工委今年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各律师所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做诚信律师、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

  二、活动内容

  1、开展“重走红军路,永远跟党走”活动。6月下旬组织各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委员及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或科长到贵州参观“遵义会议”旧址和息烽集中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2、公布党员律师身份。市律师协会党工委通过简报和网站向社会公布律师党员名录,各律师所在所务公开栏和工作证上标明律师党员,接受社会监督,使共产党员在律师所诚信建设中树立先锋模范形象。

  3、开辟专栏。在800彩票开辟“党员风采录”专栏,及时报道党支部和律师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及各党支部的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每个党支部每季至少要上报1篇信息。

  4、上党课。九十月份,组织青年律师、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由市律师协会党工委领导或邀请党校教授上党课。

  5设立“党员示范岗”。每个党支部按照党员30%的比例确定“创党员示范岗”,并在725前上报党工委备案,由党工委统一制作下发创建牌。年终党工委根据各支部争创情况,考察确定15-20个“党员示范岗”,并授予统一标志。

  6开展“律师党员与您同行”活动。7月中下旬,由党工委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报社、电视台,组织律师党员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并提供法律援助。

  7评选党员标兵在考评“党员示范岗”的基础上,年终评选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树立典型,使各支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活动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动员律师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凡党工委要求的上报材料,要按时上报。活动所需经费,要切实予以保障。

  2、要努力创新。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根据党工委的总体安排,结合律师所和党员的工作思想实际,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切忌照搬照抄,并很抓落实。

  3、要注意结合。一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教育活动结合,把律师党建作为“龙头”,推动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教育工作的全局。二要与律师所管理和律师业务开拓结合,发动党员律师为律师所发展建言献策。三要与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律师”、 “党员示范岗”、“党员标兵”的示范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名牌效应,用政策措施褒扬和激励先进,推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