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律师党建工作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局《转发省厅〈关于建立律师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温司发〔 2009 〕47 号)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律师党建工作联络组意见,市律师协会党委研究决定,指派甘细平等同志为无律师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甘细平
浙江卓朗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贺才郁
浙江天日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胡笑华
浙江维良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石健一
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石健一
浙江天雷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石健一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李成文
浙江庭奎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李成文
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翁振海
浙江庄克栋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刘琴琴
浙江九凰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蒋绍宁
浙江泰辉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郑 敏
浙江共进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郑 敏
浙江新港律师事务所指导员 陈爱玉
党建工作联络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扎扎实实做好党建工作联络员工作。在指导律师所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同时,重点是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通过经常性地与律师所联系,定期和不定期走访服务对象了解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工作,尽快帮助其发展党员,实现党的工作的全面覆盖。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