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张崇芬处长莅临温州就我市律师行业查账征收及律师办案成本等情况,于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鹿城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杨凌恽处长、曹怡副处长、薛茜业务主办,温州市地方税务局鹿城税务分局陈文川局长、林骥副局长、戴盛松科长、诸凌云副科长等人,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光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主任叶连友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顾问、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延法律师,及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卓予拉律师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杨凌恽处长首先介绍了张处长的相关情况及温州律师行业过去几年的核定征收情况。张处长就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出台后的律师行业税收问题简要做了介绍,提出本次调研是针对律师行业实行查账征收后,如何合理确定律师事务所税前费用列支等问题。
周光会长对张处长到温州来调研表示欢迎,并且对温州地税部门对温州律师行业的支持表示感谢,随后介绍了我市律师总体情况,并结合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进农村的业务费用问题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支出与税收的关系提出了意见。叶连友副会长就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两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的办案费用支出情况向张处长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就2010年核定征收税率与2011年查账征收的税率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就律师行业学习、会议支出较多的实际情况提出费用列支意见。何延法主任肯定了温州地税部门一直以来对律师行业发展的帮助与支持,并就本市律师在律师业务中聘用专业人士的劳务支出及聘用助理的费用支出提出了意见。卓予拉副主任也针对其本律师事务所2011年实际征税情况提出了意见。
张崇芬处长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律师行业规范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表示了肯定,并建议温州律师协会汇集各类意见提供给他,以便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律师行业税收政策。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