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收到市律协下发的《关于“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的通知》以后,正昌所积极动员各执业律师贯彻执行通知内容,并取得如下成果:
一、春节前后,在党支部的牵头下,正昌所执业律师分别走访了一些结对村居,开展法律援助等活动。如接受了钱库镇一名叫陈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咨询,据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1999年犯抢劫罪和强奸罪,之后一直刑拘在逃,至2011年11月份投案自首。2011年底,正昌所律师回访钱库镇村居时,陈某某哥哥专程赶来咨询。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陈某某哥哥听后感觉满意,遂委托正昌所律师办理此案。接受案件后,本所律师从检察院借阅了卷宗,并会见了当事人。现在案件仍在有条不紊的跟进当中。
二、正昌所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期间,身体力行,主动送法进村,并向各村居寄送法律宣传手册,以提高各村居民众法律意识。
三、正昌所坚持慈善事业,为贫困人员捐资捐款,其中长期资助学生黄某某大学学费。
四、春节期间,正昌所律师还结队去慰问了雷大甫等老律师,与雷律师触膝长谈,共论我所乃至我县律师业务发展之蓝图。
五、正昌所律师响应市律协倡议,在2012年2月1日(正月初十)派专职律师去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坐班接受咨询,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虽然正昌所律师已经着手办理了不少事务,但限于时间精力,仍未能做到尽善尽美。在今后的日子里,正昌所律师必将再接再厉,为广大困难群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