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星期二
关于以法治环境提升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陈建平)
发布时间:2022-01-11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区在营商环境建设上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尚未完全形成,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存在“一刀切”现象,多元主体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为有效破解这些现实问题,更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需要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环境下推动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的规则和秩序,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维护信用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有序开展,以法治环境提升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机制。一是推动营商领域的立法理念从方便管理向服务市场主体转变。出台的营商制度和相关政策,要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市场和市场主体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建立营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可行性评估审查制度。在政策出台前,由政策执行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内容进行可行性评估审查,从而更好地保证营商制度和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在实践中能较好得到落实。同时,提高相关政策的透明度。比如,相关的优惠政策从制定到公布实施,再到监督执行,可以通过公布投资指导名录、优惠政策名录、投资负面清单等方式,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运用破产制度,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司法程序,继续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创新对经营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和退出机制,优化企业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大对企业家和企业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在企业准入和退出、投融资服务、税费负担、惠企政策、项目投放等方面,严格按规范程序提供公共服务。二是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简化商事法律文书流转程序,利用电子文书进行商事登记,推动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广电子支票、电子缴费等业务。三是完善、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事项重点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完善适用规则,从而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四是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营商管理服务机构中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配置,加大营商服务中的法律服务力度。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搭建惠企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以律师、法务专职人员、法学专家等构成的企业法律服务团,加大对企业的法律知识普及,提供涉法服务,填补企业法律漏洞。此外,积极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特定职能部门专门事项的服务承接,对营商政策的落地执行和具体效果进行监督和测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完善司法保障职能,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转变司法部门服务企业的方式,由主要提供司法便民利企措施,提升到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层面,以更好地实现法治引领、规范、保障经济发展的作用。二是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让“阳光”普照审判全过程。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审判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相关集中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违法侵权快速审判制度。重拳打击市场活动中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刑事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审判创新机制,破解部分简单案件审判程序繁复、审限较长、执行难等困境,有效地避免财产所有权人维权成本较高的问题。

四、加快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政务失信记录、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等,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打造诚信企业,加快完善征信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监督企业诚信经营行为,并将项目扶持、资金补贴、投融资服务、人才扶持等惠企政策与企业诚信度捆绑,进一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企业失信惩戒措施,如建立第三方保证金制度等,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同时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建立个人征信平台互联共享机制,通过征信体系互联互通,对“失信人”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诚信成为每个人的“通行证”。通过建设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全方位的征信体系,构建诚信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

五、持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根据信息化时代文化传播的新特点,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通过普法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法治宣传活动,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鼓励创作以法治建设为目的的艺术作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促使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文化,更好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同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该信息被鹿城区政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