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企业最常见的交易方式,买卖合同纠纷占所有合同纠纷数量之首。许多企业由于法律知识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引发诉讼。那么,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11月19日,安瑞律所抖音、视频号同时开启了“关于企业买卖合同风险专题讲座”直播,资深律师蔡云蕾从企业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企业买卖合同风险,并针对性提出范建议。
通过本次直播,使企业全面了解买卖合同,关注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漏洞和防范措施,提高企业对买卖合同相关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尽可能规避损失。
以下是企业负责人较为关心的四个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ONE
通过电子邮件洽谈好的内容能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微信聊天等方式确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对书面合同做出变更的合同条款,在能够确定邮件或微信的往来双方身份的前提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该线上确定的内容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
TWO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建议双方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不可以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若损失数额巨大,则以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如果合同中只写了一句双方协商解决,那么遇到纠纷,守约方就很难追究违约方赔偿理想的金额了。
THREE
货款结算打欠条还是借条?
实务中,借条和欠条还是有些本质的区别的。借条反映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其产生的原因只是因为借款这个事实;而欠条则是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产生的原因就较多,比如买卖关系,劳务合同关系,侵权关系等等。因此,货款结算建议打欠条为宜。
FOUR
买卖合同货物交付之前损坏风险由谁承担?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交付方式的,那么交付买家之前的货物灭失风险归卖家,交付货物之后风险由买家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那么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向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