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给予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沈小玲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20年6月25日晚,沈小玲与丈夫在高楼镇外滩溪边游玩时听到呼救声,夫妇俩循声跑到事发地,发现在溪边玩水的两名男孩不慎落水,母亲戴某某为救儿子,在施救过程中也沉入水底。危急时刻,“游泳新手”沈小玲纵身跃入河中将逐渐飘远的男孩救起,丈夫亦用棍子将离岸较近的另一名男孩救起。上岸后沈小玲得知其中一名孩子的母亲因救子心切也落入水中,又再次跳入水中进行施救,最终将人成功救起。

沈小玲同志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发挥了律师行业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向社会传递了“见义勇为”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