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8 星期三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各县(市、区)司法局、直属分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1 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简称“1+1”行动),进一步加大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志愿者的力度,满足中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 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213 号)精神,现就我市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

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 岁之间。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规模和服务地区

        2021 年拟在我市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2人。律师志愿者服务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有关政策待遇

        (一)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 元;在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300元。

        (三)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1.5 万元(税前)。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

服务地的往返各2 次路费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连续志愿服务2 年以上(含2 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六)律师协会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请有意报名的律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于428日前上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联系人:李冰瑜 电话:88328850

    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