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一、 申报温州市律师协会参与立法工作基层联络点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有序开展立法工作,拟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温州市律师协会参与立法工作基层联络点”。现开展申报,协会将根据条件确定若干律师事务所为首批立法联络点。
(一)申报条件:
1.近两年来律师事务所有律师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包括受托起草、修改或者参加论证会等工作;
2.律师事务所有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大立法专家库、律协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成员;
(二)申报程序:
1.事务所填写《温州市律师协会参与立法工作基层联络点申报表》(附件1)。
2.律所参与立法情况包括:近两年来本所律师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律师姓名、人数;参与哪部法律法规的受托起草、修改或者论证会;担任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大立法专家库、律协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成员情况;其他与参与立法工作相关情况。
二、增补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成员
为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增强温州律师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协会决定增补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成员。
(一)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划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领域,并细分相关专业,具体如下:
1.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包括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公共交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
2.环境保护领域:包括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防治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包括历史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
(二)选聘入库律师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2.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立法工作;
3.律师执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二级以上律师资格的律师;
(2)执业8年以上;
(3)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执业3年以上。
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近三年在参政议政、参与立法工作中曾获市级以上表彰的;曾获省律师论坛(或研讨会)论文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律协实务论文研讨会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律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聘程序:
1.事务所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推荐或自荐的,填写《温州市律师协会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推荐/自荐表》(附件2)。
2.提交材料包括:
(1)提交《温州市律师协会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推荐/自荐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请如实准确填写。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三、申报流程
有意向申报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讲申报资料交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财富中心2001室。电子邮箱:wzslsxh@163.com, 联系人:鲍愉敏 电话:88328850。
附:4_关于申报地方立法联络点和增补地方立法工作律师库成员的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