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曾获得“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 “鹿城区服务业企业50强”、“温州市鹿城区名牌商标”等荣誉称号。
事务所在建设工程、海商海事、金融与保险、企业破产与重组、涉外投资、国际贸易、商标与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水准和实践经验,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曾被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推选为首批温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被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事务所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具备从事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中介服务资格;入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是全国首批取得商标代理资格的律师所。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海昌温州总所、宁波所、平阳所、乐清所、文成所拟对外联合招聘: 专职律师:
1、已取得律师执业证,具备一定文字组织能力与法学功底;
2、诚实守信,认同并接受事务所管理机制;
3、遵守执业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未受任何处罚记过,未有任何不良执业记录;
4、温州、宁波、文成、平阳地区人员优先录用。
实习律师:
1、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具有良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及文书写作能力;
3、杭州、温州、宁波、台州、舟山地区海商法专业毕业生或有建设工程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法学研究生学历优先录取。
平阳所特招年薪制律师2-3名
1、符合上述专职律师的聘用条件;
2、根据工作资历与能力,年薪6-10万元。
文成分所特招专职律师与实习律师
1、符合上述专职律师与实习律师的要求;
2、外地人员提供住宿或住宿补贴;
3、待遇从优。
宁波分所特招专职律师与实习律师 符合上述专职律师与实习律师的要求;有志从事于海事海商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的优先考虑。
宁波分所联系电话:0574-87317858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7-88993388;
电子邮件(发送简历至以下邮箱): zj.zxj@163.com info@hchlawyer.com
联系地址:
温州总所: 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主楼七楼
文成所: 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151号
平阳所: 平阳县水头镇泾川中路344号
乐清所: 乐清市宁康西路378号综合楼二楼
宁波所: 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62号开丰大厦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