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8 星期日
关于举办2022年温州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第二期. 民法典总则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各律师事务所:

2022年22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2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审议,予以公布,并在202231日起生效。为此,市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特开设《新规系列》专题课程,并于2022312-13日举办新规名家精讲公益课《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暨非法集资罪司法解释实务精讲》,现将公益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暨非法集资罪司法解释实务精讲》

二、培训嘉宾

王忠:法学博士,26年审判经验,专注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擅长从程序与实体的角度立体地分析案件,展示法官群体背后的裁判思维,指导律师在诉讼、仲裁争议解决中的实务技能

刘静坤: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曾挂职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助理,参与中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革、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等重大改革项目

三、培训主要内容

课程一: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裁判落地(案例裁判角度分析)

二、法律行为相关司法解释条文以及实践运用

(一)法律行为形式解读

(二)重大误解的认定及其证明责任

(三)意思表示的误传及其法律后果

(四)欺诈与胁迫的认定及其举证问题

(五)法律行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及其诉讼请求的行使问题

三、表见代理在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中的实务解析(重点板块)

四、民法典总则编重点条文解读

课程二:非法集资罪司法解释实务精讲

一、非法集资解释的修改背景

二、非法集资的法律认定标准
三、非法集资的司法证明方法
四、非法集资的处置程序规范

五、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认定
六、非法集资的涉案财物处置

四、培训时间

2022年312-13日(周六周日:9:00-12:0014:00-17:00

五、培训费用

免费公益

六、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到311号下午18

报名方式:扫码咨询报名老师,领取免费参课方式

联系人:石瑞霞

  话:13123242508



七、注意及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每半天可抵2022年律师继续教育5个课时。


附:关于举办2022年温州律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第二期. 民法典总则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