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乐清分所于2010年9月27日乔迁至以下新址办公。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378号(埃姆依电器)综合楼二楼
电话总机:61511001,6151002 传真:61511010
因工作需要,乐清分所现公开招聘专职律师人员与实习律师若干名,应聘人员需经我所组织考试通过后择优录取。
聘用律师:
1、已取得律师执业证,文字功底深厚。
2、遵守执业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未被处罚记过,未有不良执业记录。
3、鹿城区、乐清市人优先。
实习律师:
1、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具有良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及文书写作能力。
3、本市、县人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