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本届政协委员能正确、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和发挥律师委员的专长,成立委员法律顾问组。顾问组成员的主要职责为:对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等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起草有关法律文书,为委员审议报告或提案作法律方面的准备。必要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委员对行政、司法机关开展视察、调查、约见等活动,维护委员在执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委员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以上均为尽义务服务)
法律顾问组由本届政协委员中律师的共同组织,他们是:戴北平、金克明、张付钢,陈珍文、邱世枝、胡海婴、周光。 (按政协委员通信录顺序为序)
提议人:金克明
二OO四年八月一日
附注:温州市政协八届十三次主席会议同意了金克明委员的建议,于2004年10月10日决定成立市政协法律顾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