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下午,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温州万豪商务大酒店联合召开主题宗旨为“民行检察法律制度拓展与创新”的专题研讨会。笔者有幸与会,有感而随笔为记。
一、群贤毕至、遐迩咸集、共襄今日盛举。
温州市律师协会周光会长致祝贺词,给予了会议高度评价,这次会议是有史以来温州律师和检察官联袂举行的第一次大型会议,参会律师七十多人,检察官四十多人,虽不敢称绝后,但堪称空前。市检察系统由林越坚副检察长,宣教处曹根华处长,民行处的周青、娄艳龄、胡金龙正副处长、业务骨干及各区、市、县民行科长参加;律师系统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詹振灼,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光,副会长冯蒋华、杨康乐、项军权、金克明,律师管理正副处长甘细平、陈薇薇,以及对民行业务感兴趣的数十位律师参加。台州律协副会长柳正晞、丽水律协副会长李小莉驱车数百里率团与会,台州市检察院民行处李越处长携业务骨干及下属民行科长组团参会观摩,共襄盛举。
二、长期砥砺、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根据周青处长介绍,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自1988年开始摸索,温州检察系统自1993年开始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由于初期没有系统健全的程序法规,所以工作开展难度大。但经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们长期不懈努力,艰苦探索,温州民行检察工作成绩斐然。市院民行处2010立集体二等功,周青处长立个人二等功,乐清检察院民行科等集体、个人多次建立三等功。近年来多项数据在全国、全省名列前茅,特别是2009年抗诉数369个,列全国第一,2010年一审抗诉数、二审抗诉数、改变数(包括和解)均列全省第一。温州检察系统民行检察官们长期以来,不畏艰难险阻,逆势而上,在沧海横流中逐步彰显英雄本色。既创造出骄人的成绩,也练就一支过硬的队伍。
在这些数据的背后,也有着律师的身影,不少抗诉案件是由律师作为各方代理人,或是提出抗诉申请,或是参与抗诉再审的。检察官与律师的对抗与合作,共同谱写了温州民行业务的华丽篇章。
三、针锋相对、针尖麦芒、擦出智慧火花。
研讨会上,市检胡金龙副处长首先以《检察机关食品公益诉讼探讨》为题作主题发言,构思全面,观点新颖,体现温州检察系统在民行监督前沿领域不乏思考。文成郑国荣检察官就珊溪水库水质污染提出检察建议被有效采纳,成为全国著名案例之事例作了说明,民行处陈仕泼,鹿城徐缨,瑞安陈锋等多位检察官也陆续发表自己的真智灼见。温州民行检察队伍人才辈出,藏龙卧虎。
律师与检察官在角色设计上就倾向针尖对麦芒,吴守如律师首先发言,针对胡金龙副处长公益诉讼相关观点提出质疑和补充意见,认为在地域管辖,原告主体资格确定,诉讼时效等多方面均有待商榷和完善。董利湖律师提出,法律人以个人名义提起的民行诉讼,只要内容属公众普遍关注,关系公众利益就应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石圣科博士提议,由检察官和律师联合组成一委员会,有选择地评判法律文书。陈旭峰、盛杰、卲必忠等律师也积极发言,就办理民行检察监督业务献计献策。律师队伍也是群英荟萃。
律师和检察官双方既有探讨,也有交锋,立论新颖,观点深刻,语言犀利,时而爆出智慧火花,高潮迭起。笔者深感受教良多,受益匪浅。
四、张弛有度、妙语连珠、尽显主持风采。
会议由律协杨康乐副会长主持,主持风格张弛有度,沉稳大方。议程安排得体紧凑,高效有序。理论研讨过程由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毛毅坚主持,技法娴熟,生动活泼、妙语连珠,细微之处分寸把握甚妙,令人钦佩。高水平的主持为会议平添风彩。
五、前途光明,隐忧尚存,仍需共同努力。
经过多年的努力,检察民行业务工作从无到有,从无际可寻到有规可依,逐步解决了许多规则程序问题,解决了抗诉人出庭称呼、席位问题,调查权问题等等。民行监督业务也从单一逐步转向多项全面,目前有九项民行监督业务。今年三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出台,更是民行监督业务多年以来逐步完善的成果。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需共同努力,逐步解决。比如,林越坚副检察长指出,抗诉人本应是程序中的主角,但是按现行程序,在庭上读抗诉书后就没什么事了,仍游离于抗诉制度的边缘。律协冯蒋华副会长对检察系统以原判改变比率这一数据为主要统计口径提出自己的担心,认为抗诉人作为监督角色,应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而统计口径的偏颇会在实际工作中有意无意影响持中立场。
最后两位带队领导作了总结陈词,林越坚副检察长是一位学者型的领导,他的发言把与会者的思绪带到民行检察监督理论研讨的前沿阵地,并阐述了司法审美、司法理念转变等新颖观点,启发大家进一步的思索。詹振灼副局长一直专心地关注会场发言,可能被会议气氛感染,一改以往儒雅风范,热情洋溢地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激情溢处,妙语横生。会议在圆满结束前再次推向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