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4 星期日
法史今议系列——古代征些什么税?(下)(童平宇)
发布时间:2011-10-12
    二、商业税
    史载周朝“以九赋敛财贿……七曰关市之赋”8,其它什么邦赋、郊赋、甸赋等等,都是上回所讲的土地税,亦即农业税,而这“关市之赋”,就是指在关卡、市场,对商品买卖进行征税,当为商业税之起源。征收的税种有货物税(总布)、仓储税(廛布)、契税(质布)、规费(罚布)9等,但具体税率不见史籍。
    “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10,说明汉代是鼓励商贾且商品流通量很大的。为了管理流通财物,除了在边关——如阳关、玉门关等处之外,内地各地区间的要津——如上党、壶口等处也设关,派专人把守征税。当时入关出关,都要有凭证,类似于现今的护照,名称叫做“传”。汉文帝时曾经“除关,无用传”11,废除了关,不要护照就可以来往自由。但是,其儿子汉景帝继位后第四年“复置诸(津)关,用传出入”12。关的作用有二,一是查缉人口逃亡及罪犯,具有军事警察性质,这是主要的;二是收税。汉武帝太初四年,“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货物出关进关都要收税,以供关卡吏卒生活费用。但当时过关收何各目的税、税率几何,史书无载,令人困惑。有意思的是西汉中期的数学著作《九章算术》中有两道试题,可以间接证实当时的关税比率:“今有人持金十二斤出关,关税之,十分取一。今关取金二斤,偿钱五千;问:金一斤,值钱几何?答曰:六千二百五十……今有人持米出三关,外关三而取一,中关五而取一,内关七而取一,余米五斗。问,本持米几何?答:十斗九升八分升之三”13,前一道题显示,税率为“十分取一”,后一道题可见粮食出关税收极重,有内、中、外三关收实物税,“十斗九升八分升之三”的米,经过三关盘剥,只剩下五斗,税率超过50%。
    东晋时,征收名为“散估”的商业税。“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14。买卖无论有契无契,均收4%的商业税,其中卖者交3%,买者交1%,现在看来,并不算高。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奴婢被当成牲口、货物一样买卖。
    唐初承平,商业税轻。安史乱后,府库一空,为供军用,杂税苛细。有盐税、酒税、竹木茶漆税,大致为10%税率。还有除陌法,一贯税二十,甚至于“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15。商人货物通过关卡,当官的检查一下就要依货物价值一贯(千钱)收二十钱,即收2%的税。如长途贩运,一路过关被“阅”多次,不知要收多少税。后世都赞大唐盛世,孰不知从唐初贞观至安史之乱的天宝年间,时仅一百年多一点,后面还有一百五十来年,战乱频仍,税苛赋重,老百姓生活痛苦不堪。
    宋朝商业发达,“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16。对商旅贩运货物,征收“过税”,税率为2%,对坐地商户征收“住税”,税率为3%,“住税”应当说比较平允。但随后,商业税种税率都大大增加,如对商运谷物征“力胜税”,对生产者征竹木、砖瓦税、海船税,还有牙税、印契税、土产市税等等,甚至南宋时对北方来归人员征所谓“路税”。因宋朝腐朽,税率渐增,税率增至“七分增收税钱”,最高达17%。加上税官贪苛,甚至“私立税场,算及缗钱、(豆斗)、米、菜、茹、束薪之属……虚市有税,空舟有税。以食米为酒,以衣服为布帛,皆有税。”柴米油盐菜蔬要交税,没有生意,空船驶过,都要交税,可见税政苛暴。
    明代商税,“初务简约,其后增量渐多,行赍居鬻,所过所止各有税。……凡课税,三十而取一”17,税率为3.33%。买卖田宅、牲口,均要立契约,于正税之外,还要征收“契纸”铜钱40文,就是现今的印花税。还设有过坎税、塌房税、门税、市肆门摊税,等等。征商品税时,根据的是商品价格,往往由税吏说了算,以此多收税。明朝全国设十三布政司,其下置都税史、宣课司、宣课局、分局等等,局下设税所,密布全国,统摄其中。中央集权,莫此为甚。明代后期,税负日重,无异竭泽而渔,此乃封建王朝不治之症也。
    清代商业税需要一提的是,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开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随后,美国和法国跟进,强迫清政府分别与之签定《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其中关于海关关税,进一步约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官等议允”,且规定对外商在关税上有很多优待。就是说,领事馆若不允,我国税率还不能变更。1876年的中英烟台条约,温州与北海。宜昌、芜湖辟为通商口岸,各口租界,“洋货半税单照章查验免厘”。其他列强,纷纷染指,利益均沾。由于是不平等的贸易关税,中国利益外流,为百年耻辱。
    古代税与现行税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古代没有个人所得税,也没有在商品流通中收取增值税。另外,前年开始,我国取消了施行几千年的农业税(亦即(上)中所述的土地税),此乃造福农民的一大德政。这于古人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古时,农业立国,土地税是主要收入,现在则不然,农业税占总税收比例甚小,主要是靠流通领域的商业税养国。尽管如此,我国目前仍然是世界上税负最重的国家之一,国家税收的增加比率大大高于GDP的增长。因此,如何平衡协调国家和民众的利益问题,值得识者深入研究。

8《周礼·天官·大宰》
9《周礼·天官·廛人》
10《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11《汉书》卷四《文帝纪》
12《汉书》卷五《景帝纪》
13《九章算术》卷六《均输篇》转引自日大庭修著《秦汉法制史研究》
14《隋书》卷二十四《食货表》
15《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下》
16《宋史》卷一百八十六《食货下八》
17《明史》卷八十一《食货五·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