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星期二
法史今议——罪疑从赦(童平宇)
发布时间:2011-04-02
 
    有学者认为,中华法统是封建专制的产物,应全盘否定。我一直不以为然。我们不能割断历史,中华法统是中华历史的一部分,它固然是为封建统治阶段服务的,许多甚至绝大部分以现在的眼光审视,属于应当抛弃的糟粕,但是,有不少理性、科学、人道之处,熠熠发光,穿透茫茫黑暗,历久弥新,使我惊叹不已。例如罪疑从赦,就是一例明证。
    人们普遍认为,在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西方法律首先规定的,是现代法治的产物。学者们不厌其烦地以十八世纪意大利法家贝卡利亚在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的名言为证,“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之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这一无则推定原则,相继被诸多西方国家列入宪法之中。学者们讲的固然不错,但是在中国古代,早就有类似的规定,那可是言之凿凿,载入史册的,应当珍视。
    《大禹谟》记载了舜的司法大臣皋陶在舜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发表的有关执法的意见:“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虽仅41字,但有深刻的法哲学价值。翻译成现代汉语是:领导管理下属官吏要简明扼要,指挥臣民要宽厚;施罚,不应株连子孙,赏功则泽及后代;过失犯罪哪怕后果严重和过错较大的犯罪,也要尽量宽恕;对于故意犯罪的,哪怕罪行轻微也要加以惩处;施行刑罚时,如情节有疑就应从宽从轻,犒赏功劳时,不妨重赏多赏;对于存疑的案件,宁肯放过不处理也不能轻率地错杀无辜。在这里,皋陶对疑罪,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惟轻”,一是“宁失不经”,后者其实就是相近于从无了。南宋大儒朱熹赞此为“仁爱忠厚之至”。近代程树德者《九朝律考》引《书钞》之说曰:“皋陶谟虞始造律”,又引《御览》之说认为“律是咎繇遗训,汉命萧何广之”,咎繇即是皋陶。可见,皋陶乃中国法律之创始人。由于当时正处于氏族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阶段,氏族民主影响较大,而法家严刑峻法思想尚未产生,皋陶有此法律思想,光耀日月,洞照后世,令人肃然起敬。
    西周时期,立法更趋细密和慎重。《尚书·吕刑》中吕候借周穆王之命提出:“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的规定。当时的五刑是指:墨,刺面;劓,割鼻;剕,断足;宫,阉割、幽闭;大辟,死刑。五罚是指五等罚金刑。按照汉武帝之大臣孔安国《集解》之解释:“刑疑赦从罚,罚疑赦从免,其当清察,解得其理也”,就是讲:如果审案时,对是否适用五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疑问的,赦免五刑,适用罚金刑;对是否适用罚金刑仍有疑问的,就赦免不予处罚。司法官应当清明察案,按照情理解决疑案。后人将其归纳起来,就是罪疑从赦。在此,我们无须批判当时犯罪的性质,也无须评判五刑之残酷,因为那是客观事实,无可争议,但是难道我们能够因此不承认罪疑从赦原则是非常合理、非常理性、非常慎重、非常人道的吗?因为,这样做了,可以减少多少冤案!罪疑从赦的提出,比西方法学家倡导的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原则,不知要早多少个世纪。这难道不足以表明我们的祖先是何等的睿智和伟大吗?遗憾的是,后世中国的统治者往往在口头上肯定而实际上抛弃罪疑从赦原则,对于疑罪宁可信其有,而不信其无,以捶楚为查证手段,以口供为证据之王,刑讯逼供,无所不用其极,别说疑罪,甚至连“腹诽”也予定罪、弃市。虽偶有有道明君或清廉之官重提罪疑从赦,但终于都淹没于无道暴君和酷吏草菅人命的恶政之中。至若“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人”,更是毫无理性、人性的屠戮,与法制无干。
    新中国成立后,对于是否引进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原则,不知经过多少争论与反复。五十年代的讨论,以政治大讨伐而寿终正寝。八十年代初的第二次讨论,随着“严打”的开展,而胎死腹中。直至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规定了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140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第162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依上述规定,可以认为我国刑诉法已经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但遗憾的是在实际施行中,仍然不尽人意。有罪推定阴魂不散,疑罪从有屡见不鲜,疑罪从轻已属开恩,公检法三家配合照顾有余,互相制约不足,审、诉、辩形不成等腰三角形,刑事辩护虽不能说形同虚设也属严重边缘化。本人作为律师,实在为之气短。于是冤狱不断,佘祥林杀妻案、杜培武杀人案、刘明河杀人案等等案件,均属疑罪,被告被迫诬服,开始被判死刑,后因有疑留有余地保住性命,再后因真凶出现方案情大白,才改判无罪,案情曝光,屡屡令大众唏嘘不已,愤慨不已。这些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冤沉海底未能昭雪者不知几何!如果真正实施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这种情况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吗?
    无罪推定,任重而道远。
    罪疑从赦,我顶礼膜拜皋陶与吕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