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中国式离婚(毛毅坚)
发布时间:2009-11-06
 
      那年还是我刚刚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所接的第一个离婚案。一天,一个悲伤欲绝的憔悴少妇来到我们事务所,近乎恳求地要求帮她马上办理离婚。时值炎炎盛夏,她却奇怪地裹得严严实实,抹着眼泪一边向我介绍她的情况,一边重复地在诅咒着她男人,说到痛处掀开领袖让我看她的瘀伤。我脑子里立即闪现的是被《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毒打的吴清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股侠气油然而升,年少气盛的我拍案而起,在最短的时间内随那少妇找她男人商谈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并发誓要为这孱弱女子出头,早日逃离婚姻的无边苦海!
      当我赶到他们家时,发觉屋里一片狼藉,能砸的东西都被砸了,丈夫一脸旧社会式地闷声坐在一边,看见太太身后的我很非常疑惑。我自报家门告诉他,他妻子已经委托我做她的代理人,要跟他谈谈能否协议离婚的问题。我的话音刚落,丈夫刷地愤怒解下腰间的皮带,没头没脑地向妻子抽下去:“叫你找律师,打死你,叫你找!”听着妇人的撕人心腑的哀嚎,我奋不顾身地扑上去挡在他们两人中间,竟也被男人抽到,我厉声说:“你打着我了,打人是犯法的,放下!”在男人一愣神的时候,我随着发呆的女人逃也似地出了门。
      当时真是初生牛犊啊!我不厌其烦地历数了家庭暴力种种可能的后果,劝告妇人不必回家,到亲戚家里先避避难,并保证她不出六个月定让她重获自由身。那种救人于水火之中的豪情是发自肺腑的,仿佛那个婚也是为自己离的。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竭尽我所能帮助这个妇人打破她的婚姻枷锁,也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她的物质财产诉求。那一天,当审判员将离婚判决书交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的时候,作为原告的律师我胜利了。正当我沉浸在胜讼的喜悦中,结果在法院的大楼外突然见到我的当事人,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彼此恶语相向,已经不是法定夫妻的两人却甜蜜地相拥着走过来。见到我,女人立即上来询问我:“我不想跟他离了,行吗?”那个男人用戏谑的眼神斜斜看着我,脸上还有一丝冷笑。天呐,我的鼻子差点气歪了!我没好气地对她说:“你当法院是你家后花园哪,说破天去离婚已经是既定事实了,再婚可以,再想离千万别找我!……”
       此后的几个离婚案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我自问我的工作态度够认真,够为自己的当事人着想,为什么到了这会是这样的奇怪的结果呢?一位老律师为我点了迷津,这位老律师慢悠悠地说:天下没有不吵闹不打架的夫妻,他们闹实则是在求救,向对方,向其他人。你作为律师,职责不是为离婚去左右当事人,也不能被当事人左右着去离婚。
      这些年过去了,看过周围多少夫妻破镜或圆或不能圆的才真的理解了这位老律师的话。夫妻双方对对方的的抱怨及咒骂只是他或她的情绪发泄,做为听众,听就是了,不用酝酿自己的感受,更不要轻易同情任何一方,其实你要做的就是认真地听而不是认真地说。
      在中国特色的婚姻关系中,如何判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确是个很抽象问题!有时《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也会捉襟见肘。夫妻关系是世界上最无以言传的微妙关系,在外人看来已经无法继续的婚姻,也许因了他们之间曾经熟悉的气味、一个曾经令其心动的眼神、或者一个无法解释的瞬间就将先前看似坚不可破的冰山化解了。这些或许就是婚姻中的奥妙,别人是插不上手的,也只有当事人的内心才知道是不是非得离或不用离,全然不用外人搀和进去瞎耽误功夫,解决不了问题不说,还惹得一身的埋怨。
      唉!中国式的离婚……
                                   作者系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