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健身、觅春----记海昌所“健身与觅春之旅”
2008年5月10日,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携全体成员及家属远离城市的喧嚣,至温州东方高尔夫俱乐部进行一次“健身与觅春之旅”。唐朝诗人白居易在《春游》一诗中说:“逢春不游乐,但恐是痴人”。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这时到野外郊游踏青,对长期从事体力、脑力劳动的人消除疲惫、振奋精神会大有帮助,是极富情趣和养生意义的雅事。
温州东方高尔夫俱乐部座落于温州市西郊森林公园内,是温州市唯一一个高尔夫球场,距市区十公里,占地约1200亩,球道总长7027码,为国际标准18洞球场。球场如绸带穿梭于山峦湖水之间,地形起伏变化大,前九洞顺应山势自然天成,后九洞沿水库罗列,坡度适中,水库、密森、山峦风光无限。
本次“健身与觅春之旅”得到了我所全体成员的响应,体现了我所惯有的强大凝聚力。通过趣味高尔夫比赛、网球比赛、自助餐活动,促进了成员间彼此的了解,也极大的缓解了平时工作带来的压力。由于本次活动亦是邀请了成员家属的参与,使得本次活动具有浓重的亲情意味。在亲情、健身、觅春、三大主题之下,本所“健身与觅春之旅”收到了应有的效果。“一年之计在与春”,预示着海昌人一个新的奋斗目标的开端由此而发。
通讯员:陈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