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 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温州市人大代表、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履职优秀代表。浙江省先进盟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获温州市优秀律师称号。撰写的《浅议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等论文获市律师协会优秀论文一、二等奖。成功代理了浙江省最大的社保罚款案、温州市首例旅游合同纠纷案与该案引出的案中案等一批在我省、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小额贷款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一批有影响的非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