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 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前身是温州市鹿城区法律顾问处,成立于1985年9月,先后改名为鹿城区律师事务所、温州市第六律师事务所、大华律师事务所,2000年10月由国资所改制为个人合伙所,主任为何益华,现有合伙人三人,执业律师十名,其中中共党员八名,民主党派一名,大部分律师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一华所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诚信执业先进集体、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一华所被鹿城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夏法沪律师获得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荣誉称号,何奕南律师被鹿城区司法局评为诚信执业先进个人称号,胡剑律师被鹿城区司法局评委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另外,周湘妤律师还再次当选鹿城区人大代表。
自改制以来,一华所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业务量逐年递增,一些青年律师已经在律师行业崭露头角,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华所一直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体我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律师费减免的政策,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积极配合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温州市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我们将会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为构建和谐社会,“三生融合.幸福温州”贡献自己一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