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关于缴纳2019年上半年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7

各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党建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上级要求,现就缴纳2019年上半年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范围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党员律师需缴纳2019年1月至6月的党费。
    二、缴纳标准
    1. 行政辅助人员、实习律师党员党费每月为12元(退休人员参照此标准);
    2. 执业五年以下律师党员党费每月为30元;
    3. 执业五年以上律师党员党费每月为50元;
    4. 律师所合伙人(相当合伙人、个人所负责人)党员党费每月为80元;
    5. 今年上半年职务发生变化,如新担任合伙人(或执业超5年、退休、新执业等)的党员,分段计算党费,变化当月也要按变化后的身份缴纳;
    6. 新转入(转出)党员的党费计算起止时间均以开具介绍信时间为准。
    三、缴纳方式
   (一)各律所党组织于5月30日前将本党组织党费上缴至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账号,并将缴款凭证与《党员缴纳党费清单》(附件1)报送到各当党委(总支)、联络组。
帐户: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车站大道支行;帐号:333571210018010018753。
    (二)各县(市、区)行业党委(党总支)、党建联络组在收齐本地律师党员缴纳清单(附件1)和缴款凭证后,核对党员数量和党费,按照《2019年上半年各支部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附件2)的顺序合并各支部报送的党员缴纳清单(附件1),并完成附件2填写,于6月7日前交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不直接接收各支部单独提交的材料。(联系人:潘燕敏,联系电话:88369545)
    (三)市行业党委在最终核定后,各县(市、区)行业党委(党总支)、党建联络组到市律师行业党委办统一领取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收款收据,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2019年上半年转接的党员交纳党费起止时间可参照全国党员系统里的组织关系转接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局时间以及《2019年上半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附件3)。
    (二)原则上,党员向党支部应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半年统一上交市行业党委;
    (三)退休人员需提交退休证明的复印件,请各地对照《党员律师退休人员名单》(附件4),不在名单内但已退休的要交退休证明;
   (四)转所党员的党费均在新所缴纳;
    (五)上半年已报到,但全国党员系统上未显示完成的党员,请各地同市行业党委联系核对;(请各地关注2019年上半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
   附件:附件.rar
   1.党员缴纳党费清单
   2. 2019年上半年各支部党费交纳情况登记表
   3.2019年上半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记录(仅供各地行业党委(总支)、联络组校对,不得下发支部)
    4. 党员律师退休人员名单(仅供各地行业党委(总支)、联络组校对,不得下发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