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原定2015年4月11日举办的“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证据规定解读”讲座(继续教育第三讲),因报名人数超过预期,导致原预定的几处会场均无法容纳,经市律协多方位、多渠道联系,并征求授课老师意见,决定不减报名人数,但变更时间。现将变更后的时间及授课地点通知如下:
一、授课时间:2015年4月18日(下周六)全天,上午9:00开始,下午2:00开始。
二、授课地址:温州中学科技楼一楼会议厅(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温中路165号,即温瑞大道老殿后段)。
三、其他事项
1、午餐拟安排在温州中学学生食堂用餐。为避免浪费,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本所所有参训人员中午用餐人数,并于
2、温州中学的会议厅从未对外开放,此次培训场地得到温州中学的大力支持,所有参训人员请服从学校安排,按照当日指示牌要求有序停车,文明用餐,保持环境整洁,展现温州律师良好风貌。
3、再次重申,本次培训实行考勤,当天请提前20分钟到达签到。需请假者务必在
温州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