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律师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拟获得律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联系单位: 温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联系电话:88360912)
4、公示人员名单:
姓 名 单 位
卢意如 瓯海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刘时俊 浙江横阳律师事务所
刘清华 浙江瓯南律师事务所
张永谦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杨建崇 浙江瑞大律师事务所
杨英骏 浙江汉桥律师事务所
陈建远 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
陈星兴 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
雷京卫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魏 群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温州市律师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