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10日决定:
聘任袁旭清同志为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免去甘细平同志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薇薇同志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陈月同志为温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免去陈仁群同志温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董利湖同志为温州市律师协会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作坚同志为温州市律师协会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