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民诉法大修,是1991年以来首次全面修改,对于完善新时期民事诉讼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帮助我省律师进一步掌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及精神实质,正确理解适用民事诉讼法,省律协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举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培训班,并邀请权威专家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重点、焦点、热点问题进行诠释和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12月23日9:30—16:30,会期一天。
报到时间:8:00—9:20。
二、培训地点
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29号。
三、培训内容
《民事诉讼法修改及立法考虑》。
主讲人: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
四、参训律师名额
省律协给温州市名额20人,请各位律师自愿报名,报满为止。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日期
报名参加的律师请将单位、姓名、手机等信息,于12月17日前,报至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律协提供23日午餐,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餐费自理;住宿直接联系酒店,需提前预订,预订电话0571-85226888,告知酒店“省律协会议”,即可享受会议价。
(三)全程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律师,可折抵律师继续教育8课时。
七、联系人
温州市律师协会:陈偲
联系电话:0577-88359595
E-mail: wzslsxh@163.com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