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省律师协会:
第三届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在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各项工作按计划得到有序推进。通过面向基层,层层推荐,审核把关,产生了百名优秀人物候选对象200名。经研究,拟从2012年9月3日开始,开展第三届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报刊网络投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9月3日开始——9月30日截止。
二、选票刊登及投票方式
百名优秀人物的候选人简要事迹及照片将陆续在《浙江法制报》(第6、7版),《浙江法治在线》(
www.zjfzol.com.cn)、省厅门户网站(www.zjsft.gov.cn)刊登。
(一)报刊选票:在刊登的候选人中,挑选相应的先进人物,并在选票的评选栏上打“√”,选票不得复印,每张选票必须选足相应人数,多选或少选均为废票。每只信封限投20张选票,邮寄至杭州市省府路8号浙江法制报720室(收),邮编:310025。投票截止日期:2012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二)网络投票:按相关提示投票,每种先进类别每个IP地址每小时限投1次,投票截止日期:2012年9月30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投票活动与学习、宣传先进人物事迹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报刊网络投票。
2、要严密组织,严禁以任何方式舞弊投票,一旦发现,选票作废。同时,将对行为人及所在单位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3、各单位学习宣传优秀人物先进事迹、组织参与报刊网络投票以及评选活动在本地本单位产生的积极反响等情况,请及时报评选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
121729222@qq.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