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女律师联谊会理事会讨论,由于天气原因,原定于2012年3月8日组织的全市女律师自驾游活动改到2012年3月11日(周日)举行,请在当天9点前在乐清高速出口处集合,共同前往乐清中雁游玩,中午在乐清农家乐聚餐(具体地点届时通知),下午自由活动后返程。请有意参加的女律师于2012年3月9日前报名。
注意事项:
为了便于统计人数,请各所内勤于2012年3月9日前做好本所参加活动的女律师统计工作,并将人数汇报给温州女律师联谊会秘书长詹海霞处,联系手机:13057889065。
温州市女律师联谊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