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 星期三
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4
关于开展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
考核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有关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局、市律协《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的通知》(温司发〔2010〕54号文件)和市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温司办〔2011〕75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域律师事务所开展百分制考核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2年2月17日至2012年2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范围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浙江华公律师事务所、浙江永上律师事务所、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浙江文周律师事务所、浙江金瓯律师事务所、浙江法之剑律师事务所、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浙江共进律师事务所、浙江新港律师事务所
三、抽查方式
1、听取县(市、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律师事务所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汇报;
3、实地检查律师事务所,查阅工作台帐、业务档案等材料;
4、必要时通过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了解、掌握情况。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和有关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市局开展抽查工作,确保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取得实际效果。
联系人:薛琦,联系电话:88371830。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