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律师管理工作考核和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工作,请各地于2011年12月16日(本周五)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市局律师管理处上报如下材料:
一、2011年度律师工作总结(含2012年度律师工作思路);
二、2011年度律师行业重大敏感案件(事件)备案情况(2011年度百分制考核内容第13项情况);
三、2011年度律师行业投诉查处和依职权查处情况(2011年度百分制考核第17项情况);
四、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是否服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联络组监督、管理的情况(2011年度百分制考核第24、25、26、27项情况)。
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