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永嘉县政协委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科长李建森,农工党瑞安市基层委员会党员、瑞安市政协特邀信息员、浙江司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威反映:“地摊经济”由来已久,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地摊经济是城市里的一种边缘经济,一直由于影响市容环境而不能登堂入室。长期以来,我国多个省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禁止占道经营,如《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然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地摊经济”这一概念被重新提及,尤其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就业困难加剧,解放“地摊经济”意义重大。但是地摊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具体表现为:
一、整体规划缺,管理一刀切。“地摊经济”属于自发性市场行为,缺少政府对城市生活的整体规划及其运行行为规范和政策条例的约束,管理上往往会出现一刀切现象。
二、占道经营乱,环境卫生差。“地摊经济”往往是沿街为市,既影响了交通又在不同程度上出现扰民现象。油烟与得不到及时处理的垃圾,不仅污染了环境还影响了城市形象。
三、品质难保障,摊贩流动大。地摊市场上贩卖的多以中低端的日用百货、鞋帽服装为主,商品质量低劣,甚至有粗制滥造或假冒伪劣产品,餐饮摊点的食品卫生也得不到良好的保证,又因经营摊点流动性较强,极易逃避监管,消费者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如何让“地摊经济”尽快活起来,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也不是放任由之,无限制放开“集聚设摊”措施,必须综合考量相关地段对城市交通、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等的影响。为此,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引导、管理,最大限度释放“地摊经济”活力:
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区合理规划。各地政府集合旅游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筹城市规划思路,编制《“地摊经济”发展规划》,使得旅游规划、城市规划、商业规划等有机衔接,合理确定其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地域情况,分类划定禁摊区、限摊区、开放区,明确不同区域管理标准:一是全天可摆放地摊的区域,摊主可随时摆放摊位;二是限制时间段摆放摊位的区域,摊主只有在固定时间段可以摆设摊位;三是为绝对禁止摆放摊位区域,尤其是盲道、消防通道等。同时,还应要求摊贩签订“谁污染谁处理”、“不得堵塞交通”等承诺书,设立举报电话,进而实现人性化管控。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化管理。一是设立地摊主电子执照监管制度,制定统一准入许可标准、从业资格条件和商品入市手续,采取实名认证并颁发电子资格证、许可证等方式,给予“地摊经济”从业者合法地位,便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实现AI监管,打造可追溯体系;二是建立流动摊位食品安全共治平台,将流动餐饮摊铺统一纳入,餐饮摊主需形成原材料来源——生产销售的信息化备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定期对流动餐饮摊主的食品安全进行网络监管,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三是制定摊位经营管理规范,有固定门面、摊位的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无固定摊位的经营者可参照《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市场管理者备案审核。对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以及破坏市容环境、社会治安等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采取拉入黑名单、限制经营、纳入征信系统等处罚方式。
三、旅游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多部门联动,打造特色化经营。各地要加快传统商业街区改造升级,加紧实现特色鲜明、标志性强的产业形态,充分利用已有商业条件,成为“地摊经济”的先行者。如定期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名族风情、边境风韵的旅游节、购物节、饮食节、文化节等,刺激消费,整合服务业态,为“地摊经济”凝聚人气。
(该信息被温州市政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