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定“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通知》(温律协〔2011〕40号)的文件精神,在各地、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审核评定,决定授予下列4家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
希望以上律师事务所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在新的起点上,珍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模范地带动全行业进步,为“十二五”时期温州律师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