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市直属分局业务科:
现将《关于启用新版〈浙江省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试行)〉〈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报表(试行)〉的通知》(浙司办函2015〕21号)和《浙江省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试行)》转发给你们。《浙江省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试行)》于2015年12月正式启用,2015年的年度报表按照新报表的项目内容申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抓紧组织指导各律师事务所使用新报表。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市直属分局业务科要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报表及电子报表报送市局律管处。
附件一:
浙江省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试行).doc附件二:
关于启用新版《浙江省律师工作统计报表(试行)》的通知.doc
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