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高层次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开展评定“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800彩票概况
由温州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次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工作的组织和评定。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负责本县(市、区)评定工作的组织、审核、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评选程序及安排
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活动采取“申报—审核—公示—评定—公告”程序:
(一)文件下发日至2011年10月10日,为各律师事务所自评申报阶段。各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自评,市直属各所直接向市律协提交《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各县(市、区)所先将《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报本县(市、区)律师分会、联络组审核,再由各县(市、区)律协分会、联络组汇总后报市律协。
(二)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为温州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评定阶段。市律协荣誉评选委员会将派员考核或书面审核等方式对候选单位逐项进行考核、验收和评定。
(三)2011年11月份,市律协授予2011年“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并予以公告。
三、评定方法
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活动,依据《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积分核算”进行,基础分共100分。自评分达到100分(含加分,加分总计在10分以内)即可参选;如所列标准有一项不得分的,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四、评定范围和要求
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三年以上,并且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以上行业处分的本市律师事务所均可申请参加评定(已获全国及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者,不再参评)。各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目录”做好评定材料的汇总整理,报送的材料(可报复印件)应一式二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仁群 联系电话:88375119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