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协会联络组:
2010年12月下旬至2011年1月上旬期间,市局律管处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协会联络组成立13个考核组(含市局律管处成立2个考核组),对全市68家执业满六个月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百分制年终检查、考核。根据温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的通知》(温司发〔2010〕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初审意见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初审意见的内容
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初审意见的内容包括:考核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或建议,以及据此确定的考核等次。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协会联络组要根据百分制年终检查、考核的具体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提出对所辖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的初审意见,并填报《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
二、关于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优秀”等次推荐名额的分配
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优秀”等次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参加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数量的20%的比例掌握,同时兼顾各地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分配给各县(市、区)和市直律师事务所。具体分配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律师协会联络组于2011年1月31日前向市局律管处上报《温州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初审意见汇总表》。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市局律管处电子邮箱。
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