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律师协会对《温州晚报》《给我1000元,让你10级变9级》的批评报道应对情况的通报
2010年12月29日,《温州晚报》第7版“温州新闻•热线”版面,刊发了一篇题为《给我1000元,让你10级变9级》的批评报道,该报道称乐清一律师要求当事人“你给我1000元,我想办法把你的伤残等级从10级升到9级;如果不给钱的话,也没关系,不过你的10级有可能保不住。”
新闻报道后,在温州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各门户网站纷纷转载。不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纷纷致电查询,本协会接报后立即核实,发现温州晚报实习记者盛一杰明知当事人王建敏是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也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仍称呼王建敏为律师进行报道,误导读者,违背新闻报道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已经损害了多年来经过大量工作而树立起来的温州律师行业正面形象。为此,紧急启动了律师行业维权预案。
2010年12月30日,即指派副会长叶连友与温州报业集团交涉,经交涉,报业集团一位副总表示,将立即指示《温州晚报》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次日,《温州晚报》第5版“温州新闻•社会”刊发一篇《自称“律师”其实并未取得资格证》的后续报道,称“这个自称“律师”的王建敏并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系法律工作者。”;2011年1月5日,《温州晚报》第6版“温州新闻•热线”版面,再次刊登题为《“舞铜棍”的执业证被注销》的报道,报道称“这个自称“律师”的王建敏并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011年1月6日,本协会会长瞿韶军又再次召集市律协维权委员会会议,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究应对方案,大家认为,这两次后续报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部分事实,但不足以消除对温州律师行业的严重损害和负面影响,还应进一步向《温州晚报》交涉,为此,又指派副会长周光与《温州晚报》交涉,并以市律师协会名义向晚报递交了维权公函,要求《温州晚报》在第1版面显著位置,刊登更正声明,以正视听,消除影响,并责令当事记者公开致歉。
《温州晚报》社一位老总接受公函后表示,将进行认真研究,研究结果尽快答复市律师协会。到目前为止,本协会尚未收到《温州晚报》的反馈。
本协会将视《温州晚报》的反馈情况决定下一步的维权行动,特此向协会全体会员通报。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