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总结近几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倡导律师业务开拓与管理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律师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促进我市律师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以“学先进、找差距、谋发展、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互看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再创温州辉煌
为主题,以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业务开拓、
提升管理水平为目的,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以“学先进、找差距、谋发展、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互看互学互评”专项活动。通过互看互学互评,夯实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切实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全面促进我市律师业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考察观摩学先进。市局律管处与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平常掌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部分专项工作走在前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律师事务所,指导其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出好经验、好做法,提供给其他律师事务所观摩学习,把先进律师所工作中的先进管理理念、业务开拓的有效举措、服务发展的务实做法学深、学透、学好,促进后进律师所改革。
(二)交流研讨找差距。在学习考察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形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全市律师事务所要采取学习会、研讨会、对比分析会、论坛等形式,组织全体律师认真进行交流研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引导全市律师比思想、比服务、比贡献、比成效,创一流业绩。要结合近几年开展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百分制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律师事务所的现状,对照先进律师事务所找差距,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因地制宜谋发展。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及“互看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律师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创新措施,认真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
(四)强化实践比贡献。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根据这次县(市、区)律师工作年终考核和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督导所属律师事务所通过“互看互学互评”活动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及时予以通报、讲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形成“比业务能力、比工作贡献”的良好氛围。要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总结“互看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互看互学互看工作作为今后提升律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载体固定下来,长期开展下去。
三、参加对象
市局分管领导;市律协会长;市局律管处正副处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律管科长;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活动准备阶段(12月下旬-1月上旬)。市局律管处与有关县(市、区)局根据律师事务所互看互学互评的内容要求,结合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结果,遴选10个左右律师所作为察看点,其中市直律师所4个,由市局律管处确定,县域律师所5-7个,由鹿城、瓯海、乐清、瑞安、平阳、苍南、永嘉县局各确定1家律师所。察看点应该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或是某个方面成绩最为突出的律师所,并在2011年1月10日前将察看点名单汇总给市局律管处吴海珍(电话:88115967)。
(二)现场参观阶段(2011年2月下旬)。利用5-6天的时间,由市局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察看点进行现场参观活动,听取各律师事务所对察看点工作的情况介绍,进行交流点评。
(三)交流研讨阶段(2011年2月下旬)。召开互看互学互评活动专题分析会,集中进行探讨交流,市局领导做活动总结。各县(市、区)局汇报明年律师工作思路。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局律管处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律管科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本地的具体方案,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务求实效,忌走过场。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注重在实效上下功夫,通过互看互学互评,真找问题,找真问题,说实话,办实事。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网站、刊物和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活动,着力在全体律师中营造出争学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安排,做好结合。要精心组织好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要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诚信服务先锋”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开展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