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10年度考核即将开始,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规定,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材料准备
1、 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其他材料参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准备;
4、 通知律师写出个人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
二、 律师继续教育
律师应该完成年度40学时的继续教育,2010年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面授计20学时,参加各种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计10学时。据此,凡没有参加集中面授且没有参加各种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的,必须补课40学时;有参加各种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但没有参加集中面授的,必须补课30学时;有参加集中面授但没有参加各种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的,必须补课20学时;有参加集中面授且参加各种专业委员会研讨活动的,必须补课10学时,可以通过市律协网上教育系统补课,也可以参加外地律协、法学会等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学时证明。补课应该在6月10日前完成。
三、鉴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年度考核办法》尚未出台,省厅关于2010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通知也未下达,2010年度考核工作预计推迟到6月份完成,故其他准备工作等全国律师协会、省厅作出部署后再正式通知。
温州市司法局律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