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省律协《关于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实习考核的通知》(〔2008〕第18号)文件规定,温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组织人员于2009年10月30日对2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了实习考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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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律师事务所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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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丹 |
京衡律师集团温州事务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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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彩玲 |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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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7天,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出。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可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联系人:孙晓宁 联系电话:88373355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