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厅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律师行业为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情况,请各律师事务所统计以下数据,并于8月31日前报市局律管处。
1、各律师事务所2004年上缴各种税费情况;
2、近三年来各律师事务所上缴各种税费情况;
3、近五年来各律师事务所上缴各种税费情况;
4、为社会安排就业情况(包括行政人员、财务、助理等)。
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0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