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一些中小企业出现资金困难,导致债务危机,甚至一部分企业已经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形势比较严峻。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参与企业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浙司〔2008〕146号)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我市律师在参与温州企业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债务危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市经济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组织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努力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落实温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温州律师践行职业使命促进社会和谐宣言》的实际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运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直接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二、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针对企业、区域债务危机,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实施拯救方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这些措施涉及大量的法律关系调整和法律事务处理,迫切需要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辅助政府和企业有效实施企业资产重组和债务处理,提高化解矛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开展调研,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
为深入了解全市企业债务危机发生情况,市律协将全面开展调研工作,按照县域划分为11个调查组,重点调查百强企业以及外向型企业所占比重较大的鞋业、服装、阀门、低压电器、汽模配、眼镜等行业。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要积极与当地经贸等企业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与有关部门、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调研活动,互通信息,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全面掌握企业债务危机状况。全市所有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近期要走访顾问单位,征求意见,了解需求,并及时将重大问题和情况向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协汇报。
(二)提前介入,及时帮助企业应对债务危机,做好企业法律事务代理工作
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责任,及时掌握法律顾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应对债务危机,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债权债务、劳动用工,努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要加强与企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建立快速反应通道,企业一有需要,要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团合理运用《公司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推动相关企业在《公司法》的架构下实施债务重组、产业整合,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拯救方案的实施,注重协调,以非诉讼的方式做好相关债权人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根据企业具体的担保情况,参与制定化解方案,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化解办法,控制企业债务危机和地方金融风险的扩大与蔓延。
(三)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要充分利用这次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处理之机,宣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力争全市企业法律顾问聘用率从目前的3%,提高到5%。要推广浙江光正大律师所组建法律顾问部,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水平的经验,市律协将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指南,规范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与收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对企业开展服务纳入每年执法检查内容。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市律协成立以市直属律师所骨干律师组成的 “温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县(市、区)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也要成立相应服务组织,定期开展服务活动。
(四)履行职能,主动发挥政府的法律参谋作用
要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拯救困难企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工作方案,从专业角度对拯救方案进行论证,使方案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方案中的法律风险。对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关键性的问题,要积极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实施困难企业的破产保护,根据需要,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进行接管,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通过服务,努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一些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整,实现重生,使企业的股东、债权人、职工等通过企业重整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此外,温州的民营经济较发达,民间高利借贷成为民间资本逐利的重要平台,而高利借贷不仅给借贷方带来了很大风险,同时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大监管压力,给全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如何更好地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防范风险,政府律师顾问应及时提出建议,引起政府的重视。
(五)加强宣传工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加强宣传工作。一方面,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要积极与当地企业管理部门联系,组织具有企业法律服务专业知识的优秀律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律咨询,引导企业、债权人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四个”知道:让政府知道律师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让企业知道律师在防范经营风险中的作用;让律师知道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性;律师应知道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利益诉求。
(六)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
要继续加强市局、市律协投诉处理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网络,特别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协分会(联络组)办案工作的指导,提高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监督律师服务收费,严禁乱收费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当前企业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要求所有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参与企业重整重组的律师自觉降低收费标准,尽量做到减、免、缓收律师费、顾问费,努力在为困难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共渡难关。
三、切实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引导、鼓励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化解区域性债务危机行动,竭力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在政府成立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拯救处置方案时,要主动将执业经验丰富、执业素养良好的优秀律师推荐给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市律协将成立“债务重整及破产管理业务委员会”,研究制定相关业务指引标准,指导律师参与企业债务重整与破产管理工作。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指导机制,规范律师办理企业重整重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法律事务的执业行为,在接受企业债权、债务、破产等方面案件时,标的额一千万元以上要主动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报告,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律师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