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星期二
龙湾区司法局出台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助力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9-02-25

2019年2月,龙湾区出台《关于扶持龙湾区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全区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加强律师队伍和执业环境建设,为龙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据悉,该意见是温州地区目前扶持力度最大的律师行业发展政策,对深化“法治龙湾”建设意义深远。
一、力推品牌化发展,支持律所做大做强。一是鼓励律所创优评先。律师事务所当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0万元,追加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当年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二是招募优秀律所进驻。对新设律师事务所给予补助,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20万元;区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将总部机构迁入龙湾的,一次性补助最高可达120万元;对区外律师事务所在龙湾新设分所给予补助,最高达50万元。三是促建法律服务综合体。引入的全国或省内优秀、著名律师事务所主导集成会计、金融、证券等中介机构建设服务业综合体的,龙湾区将对涉及落地政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二、力促激励式引育,做好人才厚培优培。一是倡导律师人才引进。律师事务所每年每净增加3名律师,年终给予该律所一次性补助2万元。引进一级、二级(或博士、硕士学位)的执业律师,按计税报酬的30%给予律师事务所最高5万元、3万元(含税)的薪酬补贴,最多享受3年补贴。二是设立律师培育基金。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我区律师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律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补助。各律所当年执业律师晋升为一级律师的,可获得10万元奖励,分5年拨付;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获得2万元、5000元奖励。三是强化公职律师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鼓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并对其参加由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律师岗前培训费用予以报销;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对本单位的公职律师出具考核鉴定意见,并代为缴纳律师协会会费。
三、力抓规范性建设,引导执业依法依规。一是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律界“两代表一委员”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并推荐有意向有能力的律师加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法治建设的作用。二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专项工作,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强化执业教育,推进行风建设,开展日常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建立律师事务所内部自查、区司法局倒查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司法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大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联合依法查处取缔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经营主体、场所,依法查处超经营范围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龙湾区司法局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