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0 星期二
关于组织市律协新设民营经济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及副主任、委员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市律协各县(市、区)律工委(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响应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导向,顺应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趋势,提升行业精准服务本土经济的水平,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温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经律协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新设温州市律师协会民营经济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现将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及副主任、委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13日止。

二、委员申报条件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

(三)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律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业务水平;

(五)从事律师业务或相关专业业务3年以上或者曾获市律协律师实务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律协律师实务论文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者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突出或者在《温州律师》及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六)报名应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上报(已参加2个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不再报名)。

报名应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署意见,由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上报。原则上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2名,执业律师在30-50名的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3名,执业律师在50名以上(不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4名,执业律师在100名以上(不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应超过6名。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律师申报专业委员会不占所在律师事务所名额: 1.曾获市级以上“十佳”“优秀”律师荣誉的;2.近四年获省、市级律协优秀实务论文的作者;3.在所申报的专业领域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受过市级以上专业嘉奖的。

三、报名程序

申报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需填报《温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申报表》(附件2),由律师事务所汇总统一上报,上报时需统一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附申报表。上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注明xx事务所专业委员会报名。律协邮箱:wzslsxh@163.com。联系人:池智慧  电话:88328850。

四、竞选时间与地点

经市律协审核通过后将在800彩票公布初始委员名单,并择期召开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展主任竞选。                     五、工作要求

请市律协各县(市、区)律工委(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参与。

附件1: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申报表

附件3: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申报汇总表

附件:关于组织市律协新设民营经济法律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及副主任、委员选拔的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