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有效贯彻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联合县法院搭平台、抓保障、促成效,开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构建律师“大调解”格局。
一、搭平台,创新调解新模式
联合县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一所两中心”为基点,辐射全县律师调解工作。在全县筛选出53名经验丰富、专业娴熟的优秀律师组建律师调解员队伍,承接县法院委派、委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移送以及当事人申请的调解案件。积极引入线上调解模式,探索利用微信e群、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
二、抓保障,构筑调解新动力
联合县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律师调解工作情况,评估工作实效。以“服务、规范、效率”为原则,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常态化运作模式,对案件承接、协议出具、案卷归档等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案件来源,细化调解经费收取形式,以政府采购为主、当事人负担为辅的形式,有力保障律师调解经费。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表彰激励机制,以实地考察、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测,对于表现突出的律师调解室和调解员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适度给予物质奖励,提升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性。
三、促成效,打造调解新品牌
将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等有机衔接。21名律师加入平阳县人民调解协会,4名律师兼任协会副会长、监事等职务,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形成全县“大调解”格局。担任所长助理的律师同时作为调解特派员,定期驻扎7个重点乡镇。针对重大疑难案件,探索“1+1+1”联动调解模式,即1名律师调解员+1名人民调解员+1名村两委干部,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格局。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