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律师围绕《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了校园侵权责任的核心问题。她通过“小学生在校摔倒”“学生嬉闹受伤”“校园欺凌处理”等典型案例,清晰阐明了学校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以及“自甘风险”“教育惩戒权”等适用情形。
讲座中,戴莎莎律师特别强调了“事前预防胜于事后补救”的理念,提出三项实用建议: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完善工作记录与证据保存。同时,她还分享了事故应急处理的“四及时”原则:及时救助、及时通知、及时报告、及时协商。
本次讲座内容务实、案例生动,有效提升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构建安全、规范的校园环境提供了专业支持。